2025年4月8日,群众通过重庆市“民呼我为”反映,秀山县某定点零售药店在执业药师不在岗的情况下销售处方药,并使用医保支付,违反相关规定。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秀山县医保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46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联合检查。经查,13家药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并使用医保支付、2家药店存在执业药师营业期间脱岗的情况,其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重庆市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规定。秀山县医保局责令15家药店退回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处罚违约金4583.92元,并对涉事药店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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