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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个重点方面!重庆开展住建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发布时间:2025-02-05 10:57
发布时间:2025-02-05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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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日前,市住房城乡建委印发《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岁末年初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五个重点领域十六个重点方面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1.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排查整治

全面排查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重点排查:

(1)是否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2)是否存在支撑基础不牢、下沉或变形,违规使用砖块等物料作支垫,连墙件设施不符合规范等情况发生;

(3)是否存在防护栏杆、防护网等临边防护缺失情况;

(4)是否存在未按方案实施、未达强度违规拆除等情况。

2.在建工地规范管理专项排查整治

全面摸底长期停工的“两久”项目安全生产现状、安全管控措施,实施台账式管理;对在建项目施工现场严格实施分区管理。重点排查:

(1)是否长期停工“两久”项目违规出租使用、用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2)是否存在施工现场未落实封闭管理情况;

(3)是否存在在建建筑内部违规设置经营、办公、生活等场所;

(4)是否存在施工围挡、工棚宿舍等临建设施围而不建、完而不拆和因漏管失管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社会安全等情况。

3. 建筑工地办公、生活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

规范办公区、生活区用火用电,落实易燃易爆物品规范管理。重点排查:

(1)是否存在电线线路私拉乱接违规行为;

(2)是否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3)是否违规储存使用氧气瓶、乙炔瓶、油漆桶等易燃易爆物品。

4. 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排查整治

全面落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压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理单位监理责任。重点排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

(1)是否按标准规定配备齐全;

(2)是否在岗履职,并落实《施工安全日志》和每日巡检制度;

(3)是否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对危大工程监测、巡查、旁站、验收;

(4)是否对每日排查的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并闭环落实;

(5)是否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和作业进行检查管理。

5. 强化常见事故问题防范排查整治

认真落实《防范七类常见违规违章行为要点》明确的“防高处坠落十不准、防物体打击十必须、防坍塌伤害十严禁、防起重伤害十严禁、防触电伤害十严禁、防车辆伤害十严禁、防机械伤害十严禁”,全面开展常见违规违章排查整治。重点排查:

(1)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车辆机械使用等关键环节管控是否到位;

(2)是否存在冬季施工安全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和赶工期、抢进度冒险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3)专业分包、外包作业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纳入总包单位统一安全管理。

6. 强化危大工程全程管控排查整治

认真落实《重庆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22版)》,对正在实施的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全流程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排查:

(1)参建单位是否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对危大工程实施全面判定和动态判定;

(2)危大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方案并按规定审批,超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是否履行专家论证程序;

(3)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实施前是否履行了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4)危大工程是否按专项方案和工序组织施工;

(5)按规定需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是否落实了第三方监测机构并实施现场监测。

7. 强化重大事故隐患问题排查整治

按照《澳门威尼斯人官网,澳门威尼斯赌场强化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24〕92号)等文件要求,对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由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组织企业(项目)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拉网式排查:

(1)特种作业人员和安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基坑、边坡工程的施工方案、基坑支护、降排水、基坑开挖、坑边荷载、安全防护、基坑监测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塔吊、升降机、龙门吊等起重机械的制动装置、限位装置、防护装置等是否灵敏可靠,钢丝绳、滑轮等是否磨损严重,恶劣天气时是否停止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和使用作业;

(4)隧道暗挖工程是否进行动态设计和进行超前地质预报,是否开展风险评估并制定针对性施工方案(明确隧道开挖方法、支护方式、排水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仰拱是否及时封闭成环、支护是否滞后、安全步距是否超标。

8. 强化城乡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

一是扎实推进非经营性自建房集中攻坚,重点排查:

(1)非经营性自建房区县住建部门专业复核和安全鉴定的实施情况;

(2)经安全鉴定为D级或专业复核判定为存在结构倒塌风险的房屋是否及时采取撤人、停用、封闭警示等有效管控措施;

(3)通过安全鉴定或专业复核销号的,核实鉴定结论或复核结论是否可靠。

二是持续巩固经营性自建房整治成果,重点排查:

(1)住建部线上抽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回头看”市级检查发现交办问题的整改闭环情况。

9. 强化城镇房屋使用安全排查整治

严格落实“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要求,充分发挥社区、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的“前哨”和“探头”作用,重点排查:

(1)房龄30年以上、建设标准较低、结构整体性较差、失修失养严重的老旧房屋;

(2)教育设施、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景区、车站、商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公共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

(3)正在实施装饰装修的房屋;

(4)尚未完成整治的C级或D级危险房屋及隐患房屋;

(5)外部部件使用安全性存在问题的房屋。

10. 强化农房全周期安全排查整治

一是加强在建农房施工安全监管,重点排查:

(1)质量安全监管备案情况;

(2)施工过程“五到场”制度落实情况;

(3)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施工质量检查情况。

二是常态化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用作经营的、3层及以上的、人员密集的、切坡建设的等重点房屋,重点排查:

(1)结构安全;

(2)边坡安全;

(3)使用安全。

11. 强化房屋外墙砖安全排查整治

按照已经部署开展的《城镇房屋外墙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加强老旧小区(含单体楼)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排查,建立排查台账清单;推进分类整治,落实责任人、倒排计划、分批组织实施整治,明确整治方案和时间节点,落实销号管理。2025年6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治,实现“动态清零”,切实防范外墙砖脱落引发的事故。

12.?强化消防审验违规问题排查整治

以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幼儿园、养老院、冷库冻库和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所在建筑等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工程数据库,重点排查:

(1)未经依法审查擅自施工;

(2)经依法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

(3)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4)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5)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

(6)未依法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13.?强化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突出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重点排查:

(1)严查违规动火动焊作业,严格动火审批;

(2)严查使用达不到防火要求的建筑材料和装饰装修材料;

(3)严查电气焊等与外墙外保温施工违规交叉作业;

(4)严查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教育培训不真实等。

14. 强化物业小区和老旧小区排查整治

组织属地政府对物业小区、老旧小区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协助属地政府和消防部门针对既有小区增设设施、畅通“生命通道”开展重点排查: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

(2)共有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消防泵、消防栓、水枪、水带、灭火器、防火门)是否定期巡查维保,出现消防系统、水泵、消防栓无法正常供水等情况时物业企业是否及时处理并上报;

(3)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以及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

15. 强化城市积水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针对下凹式立交、下穿道、城市隧道、陡坡接缓坡路段等城市低洼区域开展常态化排查和滚动治理;严格落实问题“发现-整改-验收-评价-复盘”的闭环管控,及时开展复盘分析,持续开展收水过流能力攻坚,修正完善“一点一预案”;加快推进点位整治,2025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确保明年汛期实现“管道设计重现期内的降雨不积水、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内的降雨不内涝”的目标。重点排查:

(1)管护单位是否及时开展城市积水内涝复盘分析。

(2)管护单位是否结合汛期降雨积水情况及时修正完善 “一点一预案”。

(3)整治主体是否对已完成工程整治的风险隐患点开展排水防涝能力校核和整治成效评价。

(4)运维单位是否按照《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8)要求开展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

(5)管护单位是否结合汛期降雨积水情况,对专用防汛设备、抢险物资开展检查保养和补缺增配。

(6)管护单位是否按要求在风险隐患点上安装并优化视频监控和水位标尺。

16. 强化排水设施运维安全排查整治

严格落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程(试行)》,压实各级主管部门、产权单位、运维单位、承发包方单位、现场人员责任。重点排查:

(1)运维单位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运维单位是否定期开展有限空间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3)监护人员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作业区域是否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或安全告知牌;

(5)运维单位是否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6)运维单位是否履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7)作业人员是否严格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

(8)运维单位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并定期组织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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