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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 重庆启动“科汇通”试点

发布时间:2025-01-27 10:53
发布时间:2025-01-27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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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月26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获悉,重庆已于近日启动“科汇通”试点,以进一步鼓励外资在渝设立非企业科研机构,便利重庆市符合条件的非企业科研机构开办资金入境及使用,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

据悉,2023年9月,为探索破解非企业科研机构境外汇入科研资金无法可依的难题,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正式启动“科汇通”试点。此项试点允许境外科研开办资金直接汇入区内外资非企业科研机构,为科研资金跨境调拨提供了“绿色通道”。同时,集成政策“福利”,实现了科研机构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管理优化。

2024年10月,因政策实施效果良好,河套“科汇通”试点获国家外汇管理局肯定。当月底,国家外汇管理局发文,将“科汇通”试点地区扩大至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16地。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近日印发的《重庆市“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重庆“科汇通”试点政策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符合条件的非企业科研机构基本信息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开办资金账户的开立、入账和使用参照境内直接投资管理规定,在重庆市辖内银行直接办理。

其二,非企业科研机构外汇资本金账户按规定在其业务范围内结汇、划转和支付,并遵循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管理要求。

其三,非企业科研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同时参与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

其四,非企业科研机构以外汇开办资金或结汇所得人民币开展股权投资,按要求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注册在重庆及其他接收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地区的,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

据了解,“科汇通”试点开创了科研资金入境新路径,可为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金融支撑。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将持续加大对辖区科研资金跨境调拨需求调研,深化宣传培训,细化业务指导,稳妥有序推动“科汇通”试点政策落地见效,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科研领域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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